关于开展私设“小金库”及其他违反财经纪律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

作者: 时间:2018-01-09 点击数:

各处室、教学业务单位、附属单位: 根据《中办、国办印发〈关于深入开展“小金库”治理工作的意见〉的通知》和《财政部审计署关于印发〈深入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“小金库”专项治理工作方案〉的通知》等相关要求,经院党委会研究决定于近期开展私设“小金库”及其他违反财经纪律等事项专项整治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专项整治的范围和内容 (一)专项整治的范围 各处室、教学业务单位及附属单位(含代管的合作办学单位)。 (二)专项整治的内容 1、私设“小金库”。 全面深入开展“小金库”整治工作,对2017年1-12月期间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,应列入而未列入规定账户、账簿的各项资金(含有价证券)及其形成的资产进行清理检查,坚决查处贪污、私分、行贿、受贿,以及套取会议费、培训费和出国(境)费用等设立“小金库”问题。“小金库”专项整治的内容包括:⑴违规收费、罚款及摊派设立“小金库”;⑵用资产处置、出租收入设立“小金库”;⑶以会议费、劳务费、培训费、咨询费、奖助学金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“小金库”;⑷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簿核算设立“小金库”;⑸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“小金库”;⑹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“小金库”;⑺部门(单位)之间相互转移资金设立“小金库”;⑻其他违法违规违纪设立的“小金库”。 2、其他违反财经纪律情况。如:违规收费、虚列开支事项报账等。 二、工作要求 (一)加强组织领导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,把专项整治工作摆在重要位置,进一步强化责任,精心部署落实。各单位行政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。 (二)按时上报材料。各单位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,并于2018年1月12日前认真填报《2017年 “小金库”及其他违反财经纪律等事项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》(见附表1),并形成总结材料,作出书面承诺(见附件2),经单位负责人签字、加盖公章后报计划财务处。 (三)严肃执纪问责。对在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,学院将依纪依规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。特别是自查自纠“小金库”问题为“零”的单位,如果在财务检查中发现设立“小金库”的,一律严肃追责、从重处理。 (四)构建长效机制。学校将举一反三,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制度,堵塞制度漏洞,牢牢扎紧财经制度的笼子,着力构建“小金库”监管长效机制。

随州职业技术学院计划财务处